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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三者险赔款预付服务保障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

作者:本站 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0/8/31 11:04:05

为确保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,减少矛盾纠纷,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2020年4月,厦门银保监局指导市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制定《厦门市保险行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赔款预付指引(试行)》,在全市推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赔款预付服务,主要措施为:一是明确预付范围。厦门市行政区域道路上发生的轻伤以上人身损害交通事故,当事人医疗费用超过交强险医疗或死亡伤残费用限额的,均可申请商业三者险提前预付医疗费用或死亡伤残赔偿费用。二是统一预付标准。对于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,赔款预付比例不低于50%;对于事故责任未完全确认,但机动车驾驶人一方有责,且不存在免责情形的,保险公司可先按次要责任开展预付。三是规范预付流程。被保险人提交书面申请和基本索赔材料后,保险公司在三日内预付赔款,并可直接支付至伤者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账户,最大限度简化预付流程,大幅提高车险理赔效率。截至6月30日,全行业已预付商业三者险赔款380笔,预付申请通过率100%,预付金额1212.2万元,占申请时已发生损失金额的53.5%。三者险赔款预付服务的推行,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,也有效提升保险行业服务水平。

(厦门银保监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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